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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丹东市看守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学习


作者:中共辽宁省委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点击数:2277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13日 14:54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开展向丹东市看守所

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学习活动的决定

 
(2009年11月5日)

  丹东市看守所多年来始终坚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意识,更新监管理念,探索监管方法,以人性化管理的方式做好监管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文明监管、有效改造在押人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了一支执法文明、清廉敬业的干警队伍,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营造了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多次被评为全省“深挖犯罪先进集体”、“监管系统先进单位”、“严打整治先进集体”。

  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建队40多年来,始终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先后参加各类抢险救灾13000余次,扑救恶性火灾10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350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为保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他们还努力为民排忧解难,与人民群众建立了情同鱼水的警民关系。多年来,启工中队先后获得了全国首个“模范消防中队”和多个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多次立功受奖,被中央领导同志称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丹东市看守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是我省政法队伍基层单位的优秀群体,他们的事迹集中体现了基层政法机关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崇高精神,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范。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目标,省委决定,授予丹东市看守所“执法为民的模范看守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忠诚可靠的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向丹东市看守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学习活动。

  要学习他们忠诚履职、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丹东市看守所监管民警长年工作在封闭、单调、枯燥、艰苦的环境中,但他们却能以苦为乐,以所为家,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工作任务。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全体官兵始终牢记使命,尽职尽责,赴汤蹈火,积极参加各类抢险救灾,模范履行了公安消防战士的职责。全省广大党员群众要像他们那样,牢记责任,爱岗敬业,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学习他们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丹东市看守所把人性化执法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从日常生活中关心在押人员,从身体健康上关怀在押人员,从思想心理上感化在押人员,坚持寓情于管,寓管于教,先后使160多名在押人员走向新生。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抢险救灾、扶危助困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还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坚持长年捐资助学。多年来,中队官兵为群众排忧解难2000余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爱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他们那样,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民意,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学习他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丹东市看守所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传统工作习惯和观念,克服硬件设施老化陈旧等困难,不断总结、改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始终以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一代又一代英雄模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他们那样,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争创佳绩,与时俱进,不断超越,奋发有为,努力在各项工作中打造精品,在各条战线上勇当先锋。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向丹东市看守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工中队学习活动,并把学习活动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实现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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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省厅  责任编辑: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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